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四川省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经信(发改)局、财政局,市高新区经信局、财政局:
接省经信委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做好201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关于做好四川省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辖内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程序及报送方式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企业按《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地经信(工业、发改)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经信(工业、发改)局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文档),3份报市经信委相关科室,1份报市财政局企业科。
(二)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机构(有关科室)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查后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三)各县(市、区)每类项目原则上只申报1个。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各区县经信(发改)局、市高新区经信局于2013年10月15日前上报相关科室。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方式。
1.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成长类报送企业科。
联系人:廖凌亿 王敏
电话:2115493
电子邮箱:421733210@qq.com
2.中小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资料报送轻纺化医药科.联系人:陈 燕 鲍华忠
电话:2132747
电子邮箱:760461820@qq.com
3.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注入类报送财金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人:傅晓娟 干文琼
电话:2134444
电子邮箱:16528937@qq.com
(三)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企业科梁自勤 联系电话:2443135
附件: 川经信财金〔2013〕428号关于做好四川省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9日
乐市经信〔2013〕4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