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5月25日至28日,文化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评审工作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0个地级市参加申报评审,分东部、中部、西部3个地区同时进行,其中西部地区有12个城市参评。
乐山作为四川省政府推荐申报的全省唯一城市,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带队,分管副市长以及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等组队进京“赴考”,参加了西部地区评审。在评审会现场,张彤作申报陈述,介绍了乐山历史文化和文旅资源情况,汇报了乐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示范区创建规划,提出了文旅融合助推乐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乐山模式”。同时,还与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接受了评审专家的提问答辩。最终,“乐山模式”受到评审专家组高度肯定,乐山市以89.2分(西部地区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获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推荐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据悉,乐山市将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坚持以创建促建设,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惠民,构建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力争通过两年的时间,到2017年把乐山创建为基础设施健全、文化活动活跃、民俗特色浓郁、社会效益突出,在四川省和中国西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成功通过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