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陈有波,区委副书记、区长许天毅,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商旭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警,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宿庆洪,副区长王明曦,区政协副主席马治军以及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区当前环境质量和形势,通报了近期“小散乱污”及其他违法违规项目整治情况,通报了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会议审议了《2017年至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三江七河”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强调,对区境内每一条河流都要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要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要实施环保联合执法,对污染河流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执法,坚决予以查处;对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的乡镇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确保每一位群众喝上放心水。
会议审议了《乐山市市中区2016至2017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方案》、《关于秸杆和畜禽粪污收集模式及奖励政策方案》、《乐山市市中区蜂窝煤、散煤治理实施方案》等方案。强调,要以突出的问题为导向,以问题的整改为抓手,对问题要进行一一梳理,并规划出治理的时间表、路径和责任人,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文件,保证治理的持续性;对禁养区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和专业养殖户,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手续不全、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和摊点,必须关停;纪委监察部门、两办督查室要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