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一:公办初中
95%以上生源就近入学
根据通知要求,四川要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的初中部)划片招生,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地根据实际积极稳妥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经批准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初中学校要将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直至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
四川强调了免试入学时的“六个不得”: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培训机构的测试(学习)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依据或参考;不得登记、收取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
焦点二:民办学校
摇号名额根据实际逐步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四川规范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时间要求,其中,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报名时间不得早于当年5月下旬;经批准的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应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四川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30%以上名额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要求各地根据实际逐步提高,报名人数不足30%的应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名额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
焦点三:省级重点高中
50%以上计划分配到服务区内初中
对于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四川要求公、民办学校均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办学规模),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记者注意到,四川要求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须在当地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凡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划片调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新增等重大政策变化的应至少提前一年对外公布。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值班举报电话、网络平台:028-86113375、http://hfjs.sc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