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针对“四川工业品牌建设技术应用推广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活动具体内容、流程安排、现场布局设计、媒体宣传、人员配置、安全应急方案等。
二、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构成。
1.比选函、法人委托书、比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比选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活动执行方案;
3.详细报价表(含分项活动及人员费用);
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文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单位鲜章。
(二)比选文件份数。
正副本内容一致,正本 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电子文档1份。
(三)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分别在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须盖比选单位鲜章。
(四)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密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
所有提交文件恕不退还。
三、报名单位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成都注册或设有办事机构;
(二)具备资金垫付能力,垫付周期不少于3个月,项目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先期垫付,2018年12月31日前统一划拨承办单位。
(三)有较高的设计制作和协调服务能力,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活动能力并具有成功经验及案例。
(四)能够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开展。
(五)承办单位需做好协调各市(州)、企业及组委会的工作。按照项目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展企业汇总上报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四、比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递交资料。参与比选单位应将上述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点前递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楼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选。4月23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楼四楼第三会议室进行比选。
(三)公示。自4月23日起,将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中选通知及合同签订。4月28日发送中选通知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比选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所有条款,提交真实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二)报价要求:各参与比选单位报出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三)比选方式:参与比选单位提交资料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单,按评审组对比选评分标准表打分取平均值,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婉昀
联系电话:028-86265710
电子邮箱:361421472@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东楼309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