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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实施六大工程 助推“乡村振兴”

   日期:2018-04-19     来源:市工商局    浏览:172    评论:0    
核心提示:  日前,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围绕一区六带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结合乐山实际,立足工商职能,提出
    日前,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围绕“一区六带”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结合乐山实际,立足工商职能,提出六个方面十六条意见,规划了“从2018年起至2020年、2023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通过采取系列措施,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助力精准脱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工商力量。
 
  (1)商事便农工程。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从事小规模、季节性的农家乐,探索备案管理,免于工商登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支持农民、城镇居民租赁农村闲置房屋、土地发展乡村旅游。新登记涉农经营主体保持年均5%以上的增长率。(2)商标兴农工程。以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沐川县为重点区域,深入挖掘“名、优、特、新、稀”地理标志产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美食、乡村民俗等资源,打造一批高知名度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一批特色文旅产业品牌。力争新申请地理标志商标10件以上、乡村文旅商标30件以上。(3)合同帮农工程。探索建设合同帮农指导站,对农企、农户大宗涉农合同签约进行指导,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涉农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提升合同签、履约效率。力争打造合同帮农指导站11个。(4)融资助农工程。发挥涉农企业商标质押、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加强与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的联系,搭建“政、银、企”三方对接平台,为涉农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5)红盾护农工程。突出乡镇(村)、城乡结合部,紧扣农资、建材、农副产品等脱贫攻坚领域重要商品,严厉查处以假充真、掺杂掺假、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非法“会销”,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计划抽检流通领域商品不少于840个批次。(6)消费惠农工程。将“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延伸到乡村,集中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农家乐集中示范点、特色集镇、特色示范商场(超市)、乡村旅游点。开展“消费教育进乡村”,通过消费调查、比较试验、消费体验,发布乡村重要消费品信息、消费警示、提示,引领乡村品质消费。力争打造农家乐集中示范点、特色集镇、特色示范商场(超市)、乡村旅游点5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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