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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乐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833
核心提示:乐山市作为全省首个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市州,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市财政局、经信委率先从2014年起每年

       乐山市作为全省首个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市州,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市财政局、经信委率先从2014年起每年列出专项资金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用于补贴中小微企业购买中介服务的费用。按《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乐市经信﹝2013516号)规定,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承办服务补贴券的发放、初审、跟踪、结算和“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工作管理平台”系统的开发和技术维护等工作,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平台唯一运营机构,从2013年开始至今,已向全市400多户中小微工业企业发放财政补贴资金近1000万元;与市内100多家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供服务券服务产品1000余个,中小微企业通过购买中介服务已超过2500万元,直接和间接撬动企业服务市场近1亿元。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911号),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为各中小企业选择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更多参考,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成立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服务业绩;

2.有良好信用,近5年没有违约记录;

二、申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咨询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1);

2)声明并保证(附件2);

3)主要完成项目简介,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封面、签字盖章页);

4)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机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外部合作机构证明材料;

8)其他资料

9)存有上述材料电子版的光盘。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71231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2.报名地址: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01),邮编:614000

3.联系人:蒋雨利

电话:0833-2420100

传真:0833-2433358

4.报名材料应以中文为主,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加盖机构公章(寄件人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中心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必要时提交有咨询需求的相关机构。征集结果将于20183月份在乐山市企业在线网(http://www.lssme.gov.cn/)、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www.lssme.org.cn/)面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方式

我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咨询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应征咨询机构资质、骨干力量、业绩情况等因素择优选择机构入库。

附件:1.服务机构信息表

        2.声明并保证

 

                                                             

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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