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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专项资金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2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以及省政府关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煤炭行业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的工作安排,为保证项目资金安排公开、公正、公平,现将2018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专项资金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金用途
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开展机械化改造。
  二、安排原则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按照改造目标任务、机械化提升水平、新增煤炭产能、前期工作绩效、财力困难程度五项因素和50%、10%、10%、20%、10%权重测算分配资金。
  三、安排情况
2018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5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8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预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资金预下达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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