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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24     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471    评论:0    
核心提示:川科农〔2018〕16号有关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川科农〔2018〕16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建立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特派员对我省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在140个有贫困村的县(市、区)(详见附件1)采用“一县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团,每个团科技特派员不少于8人,服务期三年(2018—2020年)。通过科技特派员“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县域所有贫困村(含已退出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从而实现对全省11501个贫困村的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立足需求。科技特派团应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的科技需求组建。

      (二)上下联动。科技特派团须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科技人员构成,优中选优。各级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三)服务三农。科技特派团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县域所有贫困村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问题。

      (四)绩效管理。科技特派团须与所服务的县科技局签订服务协议,由县科技局对其年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科技特派团成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强,有志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业,自愿参与、服从安排;

      (二)应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机构等在职科技人员,“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各级现有科技特派员优先;

      (三)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技术专长与产业领域能够满足地方需求;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技术服务工作。

四、组团程序

      (一)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现有“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各级科技特派员,整合县域农技推广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力量,提出科技特派团组建初步方案(提供附件2、附件3),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县域所有贫困村(含已退出贫困村)全覆盖。县域贫困村具体名单,可商请县扶贫移民局提供。

      (二)县(市、区)科技局将初步方案报市(州)科技局审核,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科技厅审定。

      (三)科技厅印发科技特派团成立文件。

      (四)县(市、区)科技局组织科技特派团签订服务协议;科技特派团开展技术服务,并接受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负责。科技厅负责制定全省科技特派团的组建方案,并开展督促检查。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按照“一县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团,并加强协调指导。县(市、区)科技局是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科技特派团的组建、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二)联动支持。科技特派团所需工作经费由省、市(州)、县(市、区)共同筹集。科技厅已在2019年科技计划中设立“科技扶贫产业发展类科技特派员服务与创业项目”,计划对科技特派团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应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

      (三)强化管理。科技特派员与服务贫困村签定服务协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科技特派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县域贫困村全覆盖。县(市、区)科技局应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依据服务协议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备案。

      (四)注重宣传。县(市、区)应在贫困村树立、张贴科技特派员标识、标牌,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厅将组织汇编典型案例,并择优向《科技日报》推荐。每团每年应报送工作简报2篇,科技厅将择优在《四川科技扶贫工作简报》刊发。简报请发送至邮箱sckjfp@163.com。

      (五)加强激励。科技特派团成员在原单位的职级、编制、工资(含津贴)待遇等不变,其在基层开展服务视为在岗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单独列出评优名额。科技特派团成员在服务期内考核为优秀的,同等条件时职称评聘应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三区”选派科技人员。科技厅将适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整合相关科技计划予以激励。

六、材料报送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科技特派团成员名册(附件2)与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一览表(附件3)。请各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2110692@qq.com,同时发送盖章的PDF版。

七、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何帅奇  028-85400898

      周华强  028-85284399

      冯文帅  028-85284299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李长军  028-86729925

 

 

附件:1.须组团的140个县(市、区)名单

2.科技特派团成员名册

3.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全覆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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