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经信委结合全市经信系统实际,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大检查时间、大检查工作范围和内容、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大检查坚持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市经信委成立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组和综合督查组,各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由行业分管领导带队,行业主管科室具体负责,加强对行业内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委内成立12个综合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赴挂联区县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抽查部分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检查中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各类制度不全、应急预案不完善和重点部位、危险源区域安全警示标牌少、安全设施陈旧、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任务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