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经信局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联合惩戒和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对象、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报送以及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的管理期限等具体事项。方案的印发,确保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推动工业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实现全市工业行业(领域)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