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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8年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4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160    评论:0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现将20162018年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项目验收材料于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2016—2018年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项目验收材料于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计划类别认真填写《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
 
2.项目推荐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查,并在“归口部门意见”处盖章。
 
3、项目推荐单位将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验收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资源配置科。
 
4、资源配置科将验收材料分流到各主管科室进行材料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支持经费5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经有关程序后提出验收结论;对审核通过的支持经费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主管科室会同资源配置科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验收。
 
5.验收结果经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科:2443184
 
高新科:2443435
 
农村科:2442823
 
社发科:2443331
 
成果转化科:217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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