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抓好牵头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任务分工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扣市委“345”工作思路和“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经济工作主题,认真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乐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做强做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一)加快提质升位。
1.编制完善晶硅光伏产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和乐山“中国绿色硅谷”核心区规划。〔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实施光伏产业园能级提升工程,抓好园区能源中心、物流中心、环境监测体系等配套建设,开展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达标创建行动,推动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申报省级经开区、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二)推动全链发展。
3.实施稳链强链补链延链行动,力争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中国绿色硅谷”推进办;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4.保持硅料环节的产能规模,推进永祥12万吨高纯晶硅等项目建设,力争形成21万吨硅料、67吉瓦拉棒切方产能。聚焦做强高速切片、高效电池片等环节,推进晶科切片、协鑫电池片等项目建设,力争形成43吉瓦切片、10吉瓦电池片产能。〔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5.精准开展补缺招商,推进晶科20吉瓦光伏一体化等下游项目签约落地,大力发展光伏组件、储能设备、逆变器及应用产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6.建强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硅产品质检中心和省硅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快创建四川省晶硅光伏技术创新中心,提升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强化综合保障。
7.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专班推进、决策咨询、问题督办等机制。用好精准电价、水电消纳、雅砻江留川电量等政策,加快建设红云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推进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天府南站、乐山南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用地指标,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用地配置。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将晶硅光伏能耗指标纳入国省统筹保障。〔牵头单位:“中国绿色硅谷”推进办;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
二、实施重大产业项目攻坚,打造现代产业集群
(四)聚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8.坚持规模化培育、集群化发展,力争完成工业投资350亿元以上,五大先进制造业产值突破1800亿元。加快先进制造集聚区建设,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入8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营业收入突破250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9.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凯金新能源负极材料、海螺尚纬新能源西南制造基地、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德胜钒钛高炉节能技改等项目,争取全省制造强市及特色优势产业试点示范。推动“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30家、百亿企业2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家。〔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0.依托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抓好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实施一批“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项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1.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规模化布局,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行动,加快宝德云计算数据中心、数字经济园区等建设,新增上云企业200家以上、数字工厂5家以上,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五)提质发展现代旅游业。
12.实施乐山大佛新一轮保护工程,推动石窟重点实验室建设。抓好峨眉山景区万年寺、洪椿坪等修缮工程。启动振兴非遗行动计划,支持峨眉武术、夹江竹纸技艺申报世界级非遗项目。系统提升业态。培育研学、康养、数字文旅等“3+7”新业态,推进峨眉南山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用好“声光电”等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新媒体,打造沉浸式体验新场景。实施两大核心景区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小凉山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成乐山大佛南游客中心。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犍为世界茉莉博览园争创4A级景区、上中顺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强智慧旅游、文明旅游、诚信旅游建设,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质量,推动民宿提档升级,全覆盖设立“心连心旅游服务岗”,完善“宠游客”措施。〔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六)扩容发展现代服务业。
13.以干支联动发展“五业”,新培育规上服务业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50家,力争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推动美食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经营,抓好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美食产业园区、美食博物馆等建设,办好乐山国际美食节、名厨名店名菜评选等活动,培育餐饮龙头企业,力争餐饮业收入突破100亿元。推进全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丰富夜间经济业态,培育新型消费,力争新增省级特色步行街区1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4.实施电商赋能融合工程,规范发展短视频、直播电商等流量经济,推动网络零售额突破38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5.抓好嘉州商贸物流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力争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各1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6.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推行“田长制”,抓好高标准农田、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等项目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4万亩、产量稳定在25.2亿斤以上,力争生猪出栏260万头以上。实施星级农业园区培育计划,抓好峨眉山茶、晚熟柑橘、道地中药材、林竹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晋升省级星级现代农(林)业园区2个以上。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烘干冷链物流、快递进村等设施,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能级
(八)完善外畅内联网络。
17.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力争完成交通投资125亿元。抓好岷江龙溪口、老木孔航电枢纽及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建设,做好东风岩航电枢纽前期工作。加快乐山机场及进场道路、动车存车场等建设,力争连乐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全线通车。加快乐西高速、仁沐新高速沐川至新市段、省道103线青五路等项目建设,确保成乐高速乐山过境复线、峨汉高速峨边至金口河段、省道309线峨美路二期等建成通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融入区域协同发展。
18.促进与成都市签订“1+N”合作协议,加快天眉乐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共建成德绵眉乐高新技术产业带。做好渝自(乐)雅铁路、乐安铜高速、新峨高速、长征渠引水工程(乐山)等项目前期工作,促进成眉乐光伏产业经济带建设,共建巴蜀文旅走廊、长江上游航运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十)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19.实施嘉州古城墙、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加强城区57处历史建筑、3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完成铁牛门、桂花楼等修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园林局〕
20.组织城市体检评估,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实施一批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完成竹公溪分洪道、高速乐山城区通江连接线等工程。统筹推进海绵型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科学规划城北新区,抓好苏稽新区大学城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1.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抓好缓堵保畅工作,加强城市绿心保护,以微改造为城市空间“留白增绿”,新增社区小型公园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四、坚持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十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22.落实科技创新“十件大事”和“十条政策”,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发挥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乐山分中心作用,协同推进同位素及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稀土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20个。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行动,新增两类企业3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3.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建设,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争取设立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乐山分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4.推进人才“引、育、用”一体发展,实施“智汇乐山?英才兴嘉”行动,加强院地校企合作,积极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市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5.支持乐山高新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抓好国家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园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科技服务大市场二期等建设,搭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争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园区。〔牵头单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26.完善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机制,探索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抓好30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614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7.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完善推广“税电指数”;推进“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拓展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争取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税务局〕
28.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创新发展科创金融、普惠金融、消费金融,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新增各项贷款余额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30.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推动市属国企集团同业整合和专业化经营,力争融资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十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31.紧盯“553”“专精特新”和知名龙头企业,用好西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投促平台,积极申办中国(乐山)国际光伏产业博览会,办好第九届旅博会、制造业专题招商会等活动,大力引进高端产业项目,力争招商签约1100亿元,到位国内省外资金5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博览事务局〕
32.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模式,扩大关键零部件、优质消费品进口,拓展茶叶、化工、半导体等出口市场,深化国际友城合作,力争实际利用外资5.5亿元以上,实现进出口总额8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乐山海关〕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十四)守住防止返贫底线。
3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分类优化调整过渡期衔接政策,完善监测帮扶机制,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筹中央和省级机关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资源,支持3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和104个重点帮扶村提升造血机能。继续做好对口帮扶美姑工作,推进绍乐协作“蓝鹰工程”“百企兴百村”等行动,提高产业园区共建水平,促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十五)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34.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多规合一”,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基本完成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35.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善一批骨干水网、农村电网和能源通讯网,推行灌区一体化管理,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新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争创“四好农村路”国省级示范县、全省“金通工程”样板县各2个。加强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深化“五清行动”,创建一批“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十六)夯实县域底部基础。
36.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支持争取“小县优城”试点和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争创省级百强中心镇,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6%。〔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37.优化市区、开发区、景区管理体制,落实县域百亿产业培育行动,推进峨眉山市集成改革试点,支持区县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争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夯实绿色发展本底
(十七)扎实推动节能降碳。
38.落实碳达峰十大行动,力争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审查监督、目标考核等制度,实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三年行动,有序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9.加快陶瓷、钢铁、水泥、化工、纺织、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推进近零碳排放试点,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加强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推行垃圾分类处置、绿色文明祭祀,节约型机关创建覆盖面达到8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十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1.扎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按期整改销号,办好“环保曝光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42.紧盯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加强细颗粒物、臭氧协同控制和联防联控,确保主城区优良天数不低于315天。〔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43.完善工业废水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开工岷茫水系一期工程,长效治理茫溪河等小流域,确保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44.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完成垃圾发电项目扩建工程,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十九)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
45.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加强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园林局〕
46.实施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完成营造林30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落实河(湖)长制,依法保护三江岸线资源,加强河道采砂治理,抓好长江“十年禁渔”。〔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七、推进民生领域补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十)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
48.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技能乐山行动、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和农民工服务保障行动,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调查失业率力争控制在5.5%以内。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落实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保供稳价工作,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49.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和优抚安置。〔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新改造老旧小区589个,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400台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1.积极发展老龄、公益慈善事业,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健全市级部门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新建社区养老、儿童服务机构5个以上,完成市殡仪馆迁建。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52.坚持“五育并举”,抓好“五项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双规范”“双减”工作全面达标。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快市实验幼儿园文星分园等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普惠率达到85%以上。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抓好市实验中学二期等项目,继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消除城镇大班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光伏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与评价改革试点。着力建强师资队伍,抓好“平安校园”建设,改善彝区学校办学条件,巩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二)推进健康乐山建设。
53.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扩容提质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加快市新区医院、市中医院(沙湾)新区项目、市中区人民医院迁建等工程。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扩面,促进中医药“四位一体”发展,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54.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抓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三)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55.深入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全覆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加强革命历史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实施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艺术精品创作等工程,抓好文瀚巷、李琼久艺术馆等项目,统筹办好“沫若文化年”“嘉乐汇”戏剧周等活动,确保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56.发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完成奥林匹克中心、市体育中心改造等工程,高质量筹办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省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十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57.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持续强化流调溯源、隔离转运、大规模核酸检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免疫接种。完善指挥体系,充分备战演练,强化暗访督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和经济运行的影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五)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
58.聚焦危化品、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城乡消防、小水电站、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收官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监检联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最严防火令,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气象、水文、地震监测预警,统筹抓好防震避险、堤防加固、山洪地质灾害及城镇内涝治理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59.深入实施“五大行动”“八大工程”,全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乐山。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发展社区经济,促进“五社联动”,推广亲情工作法、德古调解法,支持区县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60.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兜住“三保”底线。加强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扫描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妥化解处置“问题楼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九、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行政能力
(二十七)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6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忠诚尽职的政治担当,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八)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62.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八五”普法。制定《嘉州古城保护办法》,落实《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配合做好《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九)推动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63.落实市委“四个走”要求,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抓好一网办、一地办、一门办、一窗办、一次办,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做强心连心服务平台,提升数字政府、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市数字经济局、市心连心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64.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治理涉企乱收费,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6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监督问责、正向激励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