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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5大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435
核心提示:为应对外部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推

为应对外部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推出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升规上档、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条举措,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稳定工业增势夯实基础支撑。

通过财政奖补,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稳产扩产。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户、10万元/户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户、50万元/户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30万元/户奖励。对新创建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20万元/户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并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户的奖励。对规上工业统计库内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户、100万元/户、40万元/户、20万元/户、10万元/户的奖励,达到100亿元的,以后每新增50亿元,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通过要素政策,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综合运用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电力专场交易、精准扶持输配电价、直购电等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化用电结构、科学选择电力市场化交易品种、精准申报交易电量。争取天然气供应部门支持,对我市计划内天然气指标给予更多支持,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通过治欠保支,保障企业流动资金回笼。及时受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关于清偿市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的诉求,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时限和金额,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工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工业经济的平稳增长对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意义重大。”近期国内疫情多地散发,市场需求收缩,原材料和生产要素价格上涨,部分物流通道受阻,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市在全面落实国省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实施《乐山市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将有力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

目前我市已将79户企业纳入水电消纳政策支持名单、涉及水电消纳电量约28亿千瓦时。成功申报7户晶硅光伏企业纳入全省精准扶持电价政策名单,一季度已结算电量21.6亿千瓦时,优惠电费约4.1亿元。

一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9%,高于全省平均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七个区域中心城市第2位。为实现工业稳增长目标,我市将继续统筹抓好防疫情、稳生产、促循环、扩内需、助企业、提信心各项工作,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壮大五大现代产业体系,力争全年工业主要指标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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