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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十条政策》 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3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746
核心提示:政策文件 :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乐山高质量发展,经调研学习、部门协力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

二、主要亮点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作为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乐山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配套政策,是对全会《决定》总体部署的具体化,更具务实操作性和政策突破性。政策体现三个特点:一是采用后补助的方式,对各类创新主体在研发活动取得实效后进行绩效后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二是紧密结合省委、市委对创新工作的最新部署安排,更加注重对上位支持政策,更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三是紧密结合了全市建设“一总部五基地”、促进产业园区提升、人才培养引进等重点工作,着力体现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围绕市委《决定》,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制定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扶持、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提升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科技高水平开放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广使用创新券奖补、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激发人才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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