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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6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652
核心提示: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

 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中小企业投诉受理办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投诉受理、投诉办理、监督管理、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五条。《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20日施行,有效期为2年。

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细则》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创新性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联动工作会议、案件通报、信息互通等方式,有效推动解决拖欠账款导致的农民工工资逾期支付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力量。聚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为被拖欠款项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的咨询、辅导、诊断、协调、诉讼、融资等专业服务。

三是积极探索跨地区联动。探索建立川渝两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跨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协作交流、互设跨区域投诉窗口、健全联合惩戒等方式,实现保障款项支付力量的有效延伸,全面助力川渝两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提出震慑力强的惩戒措施。按照违约拖欠账款单位的类别,有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精准适用、力度大的惩戒措施。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从经费补贴、出境审批、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提出限制措施;针对大型企业,在政策申报、示范表彰、百强企业评选等方面提出限制措施;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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