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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制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来源: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浏览次数:300
核心提示:川制造强省办〔2019〕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制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川制造强省办〔2019〕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制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四川制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川制造”品牌新势能、催生“四川制造”市场新动能,有效提升“四川制造”品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聚焦建设制造强省,突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实施“四川制造”品牌提升行动,充分激发“四川制造”品牌创新创造活力,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四川制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断提升“四川制造”整体品质形象,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工业企业为建设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经营企业就是经营品牌”的发展理念,增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品牌意识和品牌素养,助推企业全面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夯实品牌基础、加强品牌培育、深化品牌传播,切实提升“四川制造”品牌综合竞争力。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攻方向。针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引导企业聚焦品牌建设“短板”制定实施品牌提升方案,积极开展质量诊断、技术革新、形象打造、品牌传播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消除制约“四川制造”品牌建设的关键障碍,提升全省工业企业的品牌建设能力。
 
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根本目的。通过全面加强“四川制造”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传播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工业品牌,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树立“四川制造”品牌优质形象,助推工业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全省制造业整体发展质量。
 
(三)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全省工业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四川制造”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品牌竞争力有效提升、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到2021年,累计培育世界品牌500强4家、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家;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20家,入选四川省天府质量奖40家;获得全国“质量标杆”20个,评选省级“质量标杆”30个;全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98%以上,“四川制造”品牌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6位、西部地区第1位。
 
二、重点工作
 
(四)坚持标准引领。推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业企业等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主导和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围绕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质量提升,加强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产业发展能力。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根据产品应用环境等差异,研究制定分类分级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培育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对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率。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标准推广和实施与中小微企业建立配套产业战略联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标准能力提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认定树立“省级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全国质量标杆”。注重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有关行业协会举办工业质量大讲堂、质量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强化全流程产品质量在线监控、管理和优化系统的研发应用,提高工艺过程控制能力和效益。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军工企业与民营企业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模式等方面交流融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品牌引领责任意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实物质量。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研究中心,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健全完善质量保障管理体系,助推产品向国际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迈进。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质量技术,开展重点行业和产品质量改进、质量比对等,提升产品实物质量保障能力。紧跟市场需求和多元化消费,鼓励企业创新产品设计,开展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品高端化、个性化发展。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重点产品对标提升行动,推动技术改造升级,及时发布质量分析、质量预警等信息。委托第三方质检技术机构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抽查,摸清实物产品质量状况,把准实物产品质量改进方向。(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培育产品品牌。支持企业围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通过提品质、优设计、改形态等途径,实施产品提档升级工程,打造产品优质品牌形象。深入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客户参与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实现产品个性化定制。引导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交流合作,创新校企、院企合作模式,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聚焦客户需求变化和市场新领域,利用新技术、新理念加强对新品类产品研发,培育一批“品类标杆”。针对依赖国外进口的畅销产品、科技产品,加强可替代品研发生产,不断升级改造技术、优化产品功能,打造独具四川特色的“匠心”产品。大力实施深加工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打响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品品牌,助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实施。(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八)打造企业品牌。组织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标准培训和宣传,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支持鼓励企业推动品牌培育向贯标转化。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搭建品牌研究、技术研发等平台,加强企业品牌基因优化、形象升级、文化挖掘,提升企业品牌培育科学化水平。遴选一批产业基础好、品牌形象优的骨干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重点推介,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企业。开展“四川制造”品牌探索之旅活动,集中培育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优势品牌,全面传播品牌知识、展示品牌魅力、创建品牌榜样。支持开展企业诚信活动,宣传“专注品质、诚信经营、追求卓越”的企业发展理念,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推动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打造企业诚信品牌。引导企业将品牌保护贯穿企业品牌建设全生命周期,通过注册商标、提高品质、打击侵权等方式加强品牌保护,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九)发展区域品牌。结合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发展,支持具有明显产业集群特征、较好区域品牌基础的产业集群集聚区建立区域品牌联动发展机制,发挥政府、行业、专业机构和企业主体的合力作用,统筹组织协调政策资源,形成品牌“抱团式”“板块式”发展态势,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和附加值高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进一步加大对“大凉山”“圣洁甘孜”“净土阿坝”“遂宁鲜”等区域公共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夹江陶瓷等6个现有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建设单位,深挖品牌资源优势和潜在价值,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品牌升级,形成区域产业聚合、集群联动发展效应,提升区域内产业整体发展实力。(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十)把握发展机遇。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聚焦沿线国家需求,支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布局规划,加快工业企业全球拓展。引导工程建设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工程总包”“分包”“交钥匙”工程和投资建厂等方式,带动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产企业“走出去”。巩固扩大川港合作、深化川台交流合作,组织开展优势品牌推介会,实现“四川制造”品牌境外高效传播。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抢抓中非合作新机遇,依托中欧班列(蓉欧快铁)、知名展会等载体,策划开展“四川制造”全球推介活动,推动优势产品行销海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一)突出需求导向。加快工业企业理念转变,鼓励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生产和服务方式,立足目标客户功能需求、情感需求,推出个性化产品。组织开展大数据与智慧营销活动,引导企业发掘数据资源价值,实现与目标客户高效耦合,建立需求反馈机制,推动“产品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变。鼓励开展品牌体验活动,紧密结合传统节假日、社会热点,建立目标客户情感纽带,增强本土品牌自信,优化品牌传播效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二)激发宣传合力。依托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优势,大力实施“四川制造·中国荣耀”品牌推广工程,集中推介省内优势品牌,提升知名度与附加值。结合品牌定位,组织开展“新媒体时代品牌传播转型活动”,鼓励企业合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递碎片化信息,升级品牌推广能力。发挥好国内外川商协会和驻蓉领事馆等境外机构的桥梁作用,借力川商会议活动、国别合作交流圈等平台资源,强化川酒、川茶、川调、川水等优势产品推广宣传,提升品牌国际国内市场认可度。(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三)整合多元渠道。深化产业链协作配套机制,跟踪天府国际机场等省内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与项目业主、设计院所、施工单位的沟通协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产品对标,力争进入采购供应体系。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工业上云”和“全企触网”,抓好“互联网+四川制造”,打造工业电商平台应用示范企业,促进产业供应链互联网化。鼓励“四川制造”走进文旅场景,在国内重点城市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开设“四川制造”品牌体验窗口,推进二三产业互动营销。(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技术支撑
 
(十四)搭建技术服务平台。聚焦部分企业在品牌建设中存在的缺理念、缺人才、缺技术等问题,面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品牌咨询服务机构等,公开征集遴选一批高水准的第三方品牌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培训师,建立“四川工业品牌专家服务智库”。支持技术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培训师加强品牌建设技术研究,搭建集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品牌传播一体化的品牌建设服务产业链,打造工业企业品牌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企业与品牌建设技术机构、专业人才培训师的对接交流,将品牌建设资源“引”到企业身边,为全省工业企业的品牌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五)创新技术支持服务。积极推广“企业+技术机构+培训师资”模式,引导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培训师针对企业质量诊断、技术攻关、文化培育、形象打造、营销推广等方面存在问题,提供咨询诊断、策略制定、技术提升、市场拓展等个性化服务,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品牌传播理论、人才培养模式等,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建设体系、创新品牌塑造方法,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坚持以产业链为基础,支持“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等产业龙头实施品牌标杆引领计划,采取送管理、送服务形式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基础建设、培育管理和传播推广,推动全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六)提升考核激励实效。组织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品牌建设技术服务活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落实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激发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支持行业协会、工业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技术机构和专业人才培训师的满意度测评,推行“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管理模式,倒逼技术机构、培训师资提升品牌建设服务专业化水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品牌建设优质服务的行业龙头企业,政府部门在给予资金补助的同时,加大企业推介传播、产业政策扶持等力度,进一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形成标杆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聚合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社会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资源,搭建“四川制造”品牌建设公共资源平台,建立完善品牌建设联动推进机制,加强对企业品牌建设的供给服务。(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八)强化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围绕税收、金融、财政、人才、宣传等领域制定扶持措施、强化政策激励,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与推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向品牌建设领域,凝聚起“四川制造”品牌建设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强化人才支撑。以“天府英才”工程、“天府工匠”培养工程为依托,鼓励企业加快实施“人才兴企”工程,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品牌诊断、品牌规划、品牌管理、整合传播等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准、高质量的企业品牌策划师和企业工匠等专业队伍,为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四川制造”品牌资产,维护“四川制造”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四川制造”品牌保护奖励制度,加大对品牌保护优秀团体或个人的表彰奖励,传播品牌保护“正能量”,提升“四川制造”品牌价值。(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强化氛围营造。积极构建“四川制造”品牌立体宣传网络,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宣传川商、川企、川货的“匠心制造”精神和内涵,推广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经验做法,传播“四川制造”品牌优质形象,培养广大顾客“品牌消费”理念,营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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