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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3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和13部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在各部门、各级政府及社会机构的大力推动下,通过广大制造企业的积极探索实践,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服务型制造理念传播不断深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多方协同推进服务型制造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服务型制造模式不断创新,引发了一系列生产方式和组织体系的变革,有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有力支撑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亮点。截至目前,已培育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8家,省级165家,开展服务型制造的企业比例达到38.9%,服务型制造发展综合指数居中西部第1、全国第5位。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是省级层面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一项重要文件,包括总体要求、重要发展领域、夯实发展基础、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提出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的10个重要领域;第三部分提出了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4项工作。第四部分从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

(一)关于总体要求和目标。明确了我省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新遴选培育不少于100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示范项目、50个示范平台,其中培育不少于10家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探索服务型制造示范县(区)建设。服务型制造理念在制造领域得到普遍认可,制造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意愿显著提升,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比例达到45%以上。

(二)关于重点发展领域。共10条,主要包括工业设计服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和其他创新模式,并提出了强化设计主体培育、发展消费品领域个性化定制、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强培育共享制造生态和推广应用生产性金融服务5个专栏任务。

(三)关于夯实发展基础。共4条,包括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完善服务规范标准、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四方面内容,并提出了发展工业互联网专栏,从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能力、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和构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四方面推进。

(四)关于保障措施。共5条,立足工作实际,分别从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推广、强化政策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和深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撑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为推进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意见》,聚焦重点任务、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统筹推进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积极指导各地把握工作重点,推出务实举措,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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