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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2  来源:乐山日报  浏览次数:756
核心提示: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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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引领,以片区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主线,以实施“九大行动”为抓手,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确保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迈进全省第一方阵,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实施稳粮保供行动

  1.稳定粮油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4万亩、产量稳定在25.2亿斤左右。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实现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种粮、种好粮。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2.丰富“菜篮子”产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扩大生猪存栏基数,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扎实推进500万头生猪产业项目建设,确保生猪存栏180万头以上、出栏260万头以上,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16.5万头左右。推动牛羊禽兔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禽出栏4000万只(羽)、禽蛋产量达到15万吨、牛羊兔肉产量达到1万吨以上。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质增效,打造市中区—井研川南最大商品鱼生产供应基地,力争水产品产量达到13万吨以上。加强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确保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86万亩、152万吨以上。健全“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5%以上。

  3.加强重要农产品调控。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低温粮库、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

  二、实施农业强基行动

  4.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类明确耕地用途,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5.建设高标准农田。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工新建高标准农田11.4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43万亩。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在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加耕地并完成核定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推进岷茫水系连通、嘉峨片区水资源配置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红星水库中型灌区等5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五小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推进机电(太阳能)提灌站、提灌设施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强化山坪塘运行维护管理,解决好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

  6.强化科技支撑。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制定实施乐山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种质资源保护示范点建设,改(扩)建种质库(场、圃)2个,新增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1个,推进地方特色种子(苗)基地提档升级,继续创建省级水产良种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抓好种子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农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农作物育种创新,加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审定(认定)农作物新品种4个以上、创制育种新材料1—2个。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绿色高产技术模式集成推广。

  7.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制造适用于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的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力争2家农机装备生产企业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种农机产品纳入省内装备首台(套)目录。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展宜机化扩面提升和“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加大对丘陵地区农业机械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8.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设备装备技术。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9.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对4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13处水利防洪工程进行水毁修复。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抓好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检疫防控。

  三、实施园区提质行动

  10.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发展峨眉山茶、晚熟柑橘、道地中药材、林竹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内培外引”力度,力争农业四大产业集群均形成1个以上“链主型”龙头企业、每个现代农业园区均入驻1个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确保建成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3家以上。建立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益农机制,采取“企业(专合社)+农户”等形式,促进农民群众融入企业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11.推动成链加工。依托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筛选分级、包装储运等产地初加工基础设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引领型、补链型市场主体,带动全市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63%以上。深化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支持龙头企业在乡镇建立“第一车间”。深化农业开放合作,强化“乐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开设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县(市、区)销售专柜,组团参加农博会、菜博会、茶博会等展会,培育壮大农产品外贸主体,扩大“乐字号”农产品销售半径。

  12.启动“百园千亿”工程。修订完善《乐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探索推广低质低效经果林腾田上坡、粮经复合高效种植、稻渔规范种养等模式,盘活“四荒”地、恢复冬水田,建设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和“鱼米之乡”。启动实施“211”园区培育计划,力争峨眉山市纳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巩固提升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水平,晋升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2个,培育市级现代农(林)业园区10个,为五年内培育建设现代农(林)业园区100个、实现农业综合产值1000亿元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固本增效行动

  13.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完善识别机制,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效“五定”工作法,确保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完善帮扶机制,采取产业、教育、就业和兜底等帮扶措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防止返贫致贫基金,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完善销号机制,加强对监测对象持续跟踪管理,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对象进行持续帮扶,确保成效稳定后再按规范程序销号。

  14.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大力实施技能培训“展翅”行动,落实好脱贫人口创业指导服务,科学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消除“零就业”。着力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质效,严格落实中央、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产业的比例要求,稳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对原有的帮扶产业、帮扶园区、帮扶车间进行倾斜支持,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持续深化消费帮扶,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稳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统筹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生态护林员等政策,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

  15.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全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年度工作方案,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制定实施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力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民收入增速不低于脱贫县农民收入平均增速。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支持力度,重点加强13个200人以上安置点稳岗就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加快推进78户掉边掉角农户搬迁扫尾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省级验收。

  16.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过渡期衔接政策分类优化调整,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政策落地落实。继续加大东西部协作力度,建好浙江—四川东西部协作乐山产业园,持续打造“蓝鹰工程”“东成西就”等东西部协作品牌,争创东西部协作示范市。整合各级定点帮扶资源,抓实省内对口帮扶,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发挥市县扶贫“两会”作用,用好用活“乐山市社会扶贫爱心基金”,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强大帮扶合力。

  五、实施乡村发展行动

  17.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片区为单元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特色产业,每个县(市、区)重点发展2至3个主导产业,每个乡镇级片区建成1个现代农业园区,确保实现“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坚持连片产业“补白”、配套设施“补缺”、融合发展“补链”,推动主导产业与关联产业、辅助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规模适度的经济增长点。

  18.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销融合,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电子商务集群网状发展,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农产品网络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评选一批农产品销售“网络达人”。坚持农旅融合,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培育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县、农业主题公园,支持市中区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力争创建天府旅游名镇(村)1个以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以上。

  19.构建县域商业体系。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城重点改造升级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重点改造升级一批商贸中心,中心镇重点建设一批农贸(农批)市场,行政村重点建设一批连锁商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空间布局,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园区、三中心、七服务站”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布局。支持大型连锁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引导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

  20.做优农业特色品牌。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地方标准,力争培育优秀区域公用品牌2个、优质品牌农产品2个。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确保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90个以上。引导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天府名品,支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鼓励发展农业品牌建设中介服务组织和服务平台,建立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媒体共塑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乐山优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1.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完善废旧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及农膜减量替代技术,确保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4%以上。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治理改善。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完成营造林30万亩。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22.高质量编制片区乡村规划。坚持县域统筹,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乡发展刚性要求。突出资源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布局交通、教育、卫生、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中心镇、中心村经济、人口等集聚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注重推进多规衔接,坚持“多镇合一”“多村合一”“多规合一”,确保片区规划与“十四五”规划以及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1+26”工作方案相衔接,高质量完成全市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落实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把握好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23.加快中心镇(村)建设。按照县域内片区规划与发展时序安排,逐片推进中心镇建设,打造县域重要的人口聚集中心、交通枢纽节点、经济发展极核和公共服务高地,力争培育省级百强中心镇2个、市级中心镇5个,每个乡镇级片区至少打造示范中心村1个。在中心镇(村)优先布局重点产业项目、做优做强产业平台,支持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厂,打造一批“十亿元中心镇”“亿元中心村”,建强县域经济发展支点。

  24.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力争70%以上的村创建达标。实施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列入计划的39个乡镇场镇全面实现“路整平、地扫净、服务好、治污染、面貌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五清”行动,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卫生厕所占比分别达到60%、95%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25.推进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和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含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85公里),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推动“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26.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贯彻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运用5G、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农村光纤宽带、4G网络、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7.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补齐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短板;强化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设一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着力增强县域片区公共服务能力,力争40%以上的乡镇级片区完成区域性公共服务机构规划设置。推进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推行政务和便民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和代办服务;推行村(社区)代办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多点办”“就近办”“一次办”需求,力争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台账,完善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七、实施乡村治理行动

  28.建强基层组织。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举办镇村干部、第一书记、农技骨干等系列专题培训,完成市县乡村四级乡村振兴干部轮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先进村党组织评先定级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做法,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

  29.壮大集体经济。强化乡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全面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突出抓好中央、省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定期开展成效评估和整改提升。持续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试点村集体经济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设立的企业之间设立“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设立的企业经营不善而出现重大风险。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的监测和风险提示。严禁将政府债务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政府。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鼓励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入市交易,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力争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占比达到26%以上。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跨区作业、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彰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联农带农成效。

  30.促进乡风文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提升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创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文化振兴魅力乡镇竞演大赛,挖掘培育魅力乡镇、魅力乡村、文化能人,支持各地举办民俗节庆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引导群众革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

  31.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深化“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强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大力推进“慧眼工程”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司法所”。加强乡村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信息化排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打击整治“村霸”问题等长效常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拓展法治进乡村,优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村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开展农村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村户籍登记管理和农业人口统计监测。常态化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巩固提升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能力。抓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八、实施支农助农行动

  3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实现各级各类资金精准集中投放。紧盯债券资金年度重点投向,加大乡村振兴债券包装力度,全力争取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坚持涉农资金向片区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原则和跟进项目、跟进监督绩效原则,确保涉农资金精准投入农业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加大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33.落实乡村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集中投向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等。加大土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争取力度,新增土地指标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34.完善金融支农体系。建立金融支农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扩大贷款投放规模,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组建乡村产业振兴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加工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合理降低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用贷款产品创新,在农村设立金融综合服务站,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创乡村振兴金融示范区。支持在乐金融机构聚焦茶、果、药、林竹等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产品,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和规模。积极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业务,提高农业产业抵御市场风险水平。

  35.培育乡村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遴选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加快建立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制度,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力争70%以上的家庭至少有1名“农村家庭能人”。建立“田秀才”“土专家”农村实用人才库,统一纳入县级管理。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就业车间、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搭建。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在乡就业,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建立完善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36.深化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全面落实农村村民建住房“动土必报、建设必批、开工必到、过程必管、查处必严”制度,探索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依法依规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优化整合县级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构建阳光透明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搭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完成省市县三级对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力争实现土地托管及流转服务面积达到23万亩以上。推进农村水权水价改革,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继续深化峨眉山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支持夹江县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九、实施责任问效行动

  37.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三农”工作全领域、全过程,调整充实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推进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分层分类开展党政领导、农业专技人才、农村基层干部等专题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三农”情怀的干部队伍。完善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

  38.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强化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实行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县乡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乡领导分工联系推进乡村振兴、园区建设、片区产业发展、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机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39.优化完善推进机制。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积极争创省乡村振兴先进县、成效显著县、重点帮扶优秀县和先进乡镇、示范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完善乡村振兴协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整合力量、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乡村振兴等表扬激励制度,对各类先进示范给予命名、认定,并给予资金和土地指标倾斜。建立乡村振兴专项督查机制、命名认定机制、资金支持机制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通报机制,紧盯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采取“月跟踪、季调度、半年拉练、年度考核”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且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激励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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