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外国专家局
川人社办发〔2016〕27号
各市(州)外专局(引智办、外专办)、省级有关部门引智机构: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自2013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列入我省重大引智工程,对“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修改制定了《“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外专发〔2013〕14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外国专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