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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 关于遴选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四川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470
核心提示:各相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工业品牌转型升级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研究力量,进一步推动四川造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我委拟围绕工业质量提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工业品牌转型升级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研究力量,进一步推动“四川造”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我委拟围绕工业质量提升、工业品牌培育、工业品牌传播领域,建立动态管理的“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库”,支持省内工业企业优先向入库单位购买服务。现将入库单位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工业品牌专业机构或公司。

二、遴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具有工业质量提升、工业品牌培育、工业品牌传播领域业务经验,熟悉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三)具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较强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能力,应对能力强。

(四)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三、遴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楼309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库入库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单位简介,包括:单位介绍、组织结构、业务专长、曾经服务的工业品牌建设领域优秀项目或案例等;

4.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复印件;

5.主要成员名单、学历、相关工作业绩等信息情况,以及相应的职称、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专家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选取服务单位。

(三)网上公示。对通过评审的服务单位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scj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应用管理

(一)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其纳入“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库”。

(二)引导、支持省内工业企业根据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品牌传播需求,优先向入库单位购买咨询、诊断、评估、辅导、策略制定等服务,帮助工业企业普及现代品牌建设理念,打通品牌价值提升、现代市场营销渠道。

(三)“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库”将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适时面向社会补充遴选新的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联系人:曾婉昀,028-86265710,15228893923

传  真:028-86265710

E-mail:36142147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品牌建设领域服务单位库入库单位申请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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