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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483
核心提示: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启动2018年市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2018年度乐山市科技成果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启动2018年市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2018年度乐山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同时在线打印纸质件线下报送;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乐山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和产业化能力、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必须有能力组织专家团队完成该课题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课题如为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等。

(四)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lsst.gov.cn/),根据《用户注册流程》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乐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前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指申报单位所在区域科技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推荐单位负责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费、申请经费。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并将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纸质项目申报书(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五、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11月日—2018111324时。“乐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8111324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20181113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报送至乐山市科学技术局,截止时间:20181114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联系人:赵敏,联系电话:2443184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乐山市科学技术局五楼发展计划科。

注:2018年度乐山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附后)。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115


2018年度乐山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各区、高新区归口部门视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情况,分两次拨付资金(首次拨付7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50-8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4: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8000万元元以上。

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30-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3000万元以上。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第一年应投产该项目产能的20%以上,第二年应投产60%以上。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201812月—202012月。

      四、支持方向

1.多晶硅与光电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高纯度多晶硅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通过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技术配方的优化研究,建立中试生产线,形成电子级多晶硅中试生产及产业化。重点支持太阳能多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子组件应用示范及产业化;支持利用高纯度多晶硅在广播电视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雷达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和其他电子专用设备的研发与制造领域应用示范。

2.数字经济。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高端集成电路与特色电子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旅游、环保、医疗健康、物流、电商等领域和行业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3.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先进电力装备等领域和行业的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五、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乐山国家高新区不超过4项,各区(不包含扩权县)限报1项,由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统筹。

(2)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1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新品种、药品、疫苗、添加剂、软件著作及相关技术转让等,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小试且已进入中试阶段。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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