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9日18:0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乐污防攻坚办〔2021〕47号)要求,我局赓即通知相关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措施。当前仍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赴黄土镇、马村镇、新场镇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现场督察,通过实地查看生产作业场所,查阅相关资料,检查企业错峰生产、停产执行情况。在巡查中,我局要求企业务必要切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为保护全县大气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局还将按照县环委会安排部署对相关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明察暗访。